安徽明确“五個不得” 加強公考培訓價格監管
中新網合肥12月6日電 (記者 吳蘭)不得在标價外加價、不得虛假折價、不得欺騙誤導……記者6日從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爲進一步加強公考培訓市場價格監管,維護良好市場價格秩序,切實保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該局近日發布《關于加強公職考試培訓市場價格監管的通知》(簡稱《通知》),對公考培訓機構明确提出“五個不得”。 《通知》明确,公考培訓機構不得在标價之外加價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費用;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提供服務;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标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等方式,誘騙參培人員與其進行交易。 《通知》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摸排屬地公考培訓機構底數,加強行政指導、行政約談與提醒告誡,督促公考培訓機構落實價格行爲主體責任,加強價格自律。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加大重點時段市場巡查檢查力度,對擾亂公考培訓市場秩序、嚴重損害考生利益等社會影響較大的價格違法案件予以公開曝光,持續完善公考培訓市場價格監管。(完) 責任編輯:共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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