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印發《關于推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以“強村”和“富民”協調發展爲目标,推進城鄉要素高效流動和配置,釋放經濟社會發展新動能,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邁上新台階,經濟實力明顯增強,集體和成員收益普遍提高。力争到2027年,全市農村集體資産總額、集體經濟總收入分别躍升到1800億元、360億元,集體資産總額超10億元的村(社區)達到30個,年度集體經濟總收入超1億元的村(社區)達到100個。
《意見》指出,要以加強土地規劃引領,引導土地整合集約發展,探索異地調整用地指标,提高閑置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物業數量,提升物業效能,暢通金融理财渠道,構建穩健投資組合,發展鄉村文旅産業,拓展村企配套服務,支持國有企業與農村集體經濟合作,鼓勵國有企業承接鄉村産業振興重點項目,探索國有企業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選派職業經理人,創新推進跨村跨社合作發展,深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改革15項措施推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意見》提出,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發展需要設立獨資或者控股經營項目公司,探索由國有企業選派職業經理人或團隊,充實專業化運營力量,提升集體經濟發展質效。支持有條件的村(社區)分類探索開展引入職業經理人試點。
《意見》提出,支持地域相鄰、資源相連、産業相近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突破行政區域限制,共同提升區域環境,實現産業聯動協同發展。鼓勵集體經濟強村發揮領頭雁作用,擴展強村的資源整合能力,先進帶後進,推動跨村合作發展。

《關于支持建設“億元村居”的工作方案》《關于試行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選派職業經理人的工作方案》《關于深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改革的工作方案》同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