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人公 李某從2016年到2019年,周旋在三個女子之間,利用自己吹噓的“銀行高管”的身份,他不僅在幾個女人間遊走自如,還從中獲利頗豐。随着調查的深入 ,更離譜的事情被警方給挖掘了出來。

原來除了王小姐,李某與三位女子同時保持了婚姻關系,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檢察官表示,李某的行爲構成了重婚罪。不過,面對檢察官,李某對于重婚和詐騙這兩宗罪,卻予以全盤否認。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後,經過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理判決,李某犯重婚罪和詐騙罪,合并執行是11年6個月,共處罰金10萬元,并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這給我們帶來很多啓示: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婚姻登記是受到法律監管的,一般情況下一個人隻能合法地與一個人結婚。如果李某以欺騙、隐瞞身份等手段與多個女性結婚,那麽這種行爲可以被視爲違法。從倫理和道德的角度來看,多次結婚涉及到對感情、責任和誠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