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新闻社香港电(雷良)5月16日,在普格县司法局指导下,盛豪(普格)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蒯玥伶、实习律师祖佳微走进普格县火把广场,深度参与“民法典宣传月”集中法律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人的社会责任,助力营造民法典宣传月浓厚氛围。
活动现场,两位律师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民法典》宣传手册,结合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合同纠纷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通过案例解析、现场答疑等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民法典中关于民生权益的保护要点。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们希望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帮助大家认识到法典对日常生活的指引和保障作用。”蒯律师表示,此次宣传不仅发放资料,更通过互动沟通,让法治观念在少数民族地区进一步生根发芽。

据共工新闻记者了解,作为深耕民族地区的法律服务力量,盛豪普格分所始终致力于将专业服务与基层治理相结合,通过常态化普法活动,助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贡献盛豪力量。未来,盛豪将继续以多元形式开展公益法律服务,让法治阳光照亮更多角落。
作者:雷良
供图:共工新闻图片库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00852 2583 210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zhidaoribao@gmail.com 。